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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腦教室借用申請

(一)電腦教室借用之收費依下列原則辦理

  • 凡教務處課程表所列課程不予收費。(夜間延長借用需要另收費)
  • 凡執行本校公務需借用電腦教室者不予收費。
  • 學生社團借用時間累積小於(含)六小時以下者不予收費。(以學期為計費週期;同一時間借用二間電腦教室者,以兩小時計; 借用二間以上電腦教室者,以此類推)
  • 學生社團借用時間超過六小時者,每間電腦教室每小時收費 500元整。(不足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)
  • 校內社團或系上收學員學費的課程或營隊,每間電腦教室每小時收費 1,000 元整,容納人 數25人(含)以下之小間電腦教室每小時收費 500 元整。(不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)。
  • 校內其他情況借用者,每間電腦教室每小時收費 1,000 元整,容納人數25人(含)以下之小 間電腦教室每小時收費 500 元整。(不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)
  • 校外借用, 每間電腦教室每小時收費2,000 元整。(不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) 提供半日優惠6000元(半日為上午8:00~中午12:00 或 下午1:00~下午5:00)及全日假優惠10000元(上午8:00~下午5:00)。容納人數 25人(含)以下之小間電腦教室以每小時1,000 元整收費。

(二)電腦教室借用方式(請下載並填寫下方紙本申請表)

1.整學期課程借用(教務處排課時/新學期未開始前):填寫學期課程排課表(橫式)

2.臨時借用(學期中ex:某幾天/某幾週...等等):填寫臨時借用申請表(直式)

整學期課程借用審核通過後將登錄於本組網頁---電腦教室使用情形,請自行確認,臨時借用審核通過後會將申請單影本回覆給申請單位。如欲取消申請,務請告知。

  • 借用人於電腦教室使用完畢必須將投影機、冷氣之電源關閉,並通知本單位之工讀生。
  • 嚴禁帶任何飲料及食物進入電腦教室。
  • 電腦故障時請通知本單位工讀生處理,勿自行處理。
  • 申請表必須加蓋本單位認可章,借用程序方完成。
  • 社團如要借用電腦教室,請由學務系統列印『社團活動申請表』,送課外組審核通過後,再連同本表送到本單位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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